康希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 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现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