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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