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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 洋创新")股东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洋投资"或"减 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 8,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2%。 智洋投资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刘国永、聂 树刚和赵砚青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5.49%、4.25%、3.16%的股份,并通过淄博智洋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控股")及智洋投资分别控制公司 34.14%、5.42% 股份。刘国永、聂树刚和赵砚青合计控制公司 52.46%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智洋控股、智洋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同时,前期公司在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定期报告及季度 报告中,对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情况描述中存在问题:在定期报告"股份 变动及股东情况"及季度报告中"股东信息"章节之附表的"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相关描述内容中,未对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和关联关系进 行准确、完整描述;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