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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9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1》")和《关于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0号,以下简称" 《警示函2》")。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1》的具体内容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你单位受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实际控制人刘国永、 聂树刚、赵砚青控制,系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及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的 一致行动人。2024年5月18日,你单位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你单位 无一致行动人,该信息与事实不符。2024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