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迪哲(江苏)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迪哲(江苏)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迪哲 (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相关事宜,是为了保障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