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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206PRIMARIUS(688206)2023-09-27 09:54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九月 | 1 र | | --- | | œ | | | |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