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上海 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 性,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落实措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 交易系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