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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206PRIMARIUS(688206)2023-09-27 09:54

| | |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九月 2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 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九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资格; (二) 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应规定中所要求的独 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则; (四) 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质证书; (五)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