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上海 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 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 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