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六月 | 释 | 义 2 | | --- | --- | |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5 | | 正 | 文 7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7 | | |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8 | | | 三、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 9 | | | 四、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 | | | 五、结论意见 14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