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瑞晟智能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 | |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 | | 工作计划。 | 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 保荐机构已与瑞晟智能签订承销及保 | | |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 | |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