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