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前沿 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前沿生物药 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