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233 号 中海国际中心 C 座 28 层 邮编:610041 电话:(86-28) 6739-8000 传真:(86-28) 6739-8001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