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 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