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28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李凯、孟曦东、冯云彪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三人于 2016 年 2 月 1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孟曦东和冯云彪承诺并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博睿数据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与李凯保持一致行动并在出现不一致的表决意见时以李凯意见为准。 2023 年 8 月 17 日,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且不再续约,李凯与孟曦东、冯云彪之间的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请公司补充披露三人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背景及考虑因素,上述三人 是否在公司生产经营的战略方向、管理层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