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博 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数据"、"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博睿数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