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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688229Bonree(688229)2023-11-21 09:32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略委员会会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 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 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及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