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