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审计 的沟通及对其进行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 善,以及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 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