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达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