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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688231longda(688231)2023-09-11 08:34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 月 11 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江苏隆达超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