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建忠)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陈建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江苏降达超合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