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 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隆达超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