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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新点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泰新 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议了公司提供的 资料,并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我们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 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根据公 司经营管理需要开展,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