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 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