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南方电网电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电网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独立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独立 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为公司提供了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独 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经验丰富,能够满 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保 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谭燕、 黄嫚丽、刘颖 2024 年 3 月 27 日 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