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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钰: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1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 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 3 年后改选董事的股东大会选出新 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