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导航: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对《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仔细阅读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 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