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委任一名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