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