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 A W F I R 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 TCYJS2024H1507 号 致: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鸿泉物联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