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 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 履职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