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方基 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物""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目前 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情况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闻路 1508 号 | | 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