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批准如下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上述交易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