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9 JIL 王珲 奏策 刘军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 判断,经讨论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进行审查后,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