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 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 委派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就发行人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相关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本所已出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 工作报告》")。除本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及有关用 语释义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所载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