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普源精电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