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7.7419%的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 法》")第二十条和《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 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 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阵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为遥感探测、量子信息、 射电天文、微波通信等领域提供专业的电子测量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 归属于"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