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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688337RIGOL(688337)2024-03-20 11:24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