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和对外 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持续关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情况,监督及评估公 司与担保相关的内部控制事宜,并就相关事项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