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 67.741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 成后,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悦仍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周延明 王 胜 张文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