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本次交易相关交易协议自愿、公平、合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