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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赛科希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338Succeeder(688338)2023-12-29 07:54

文件编号:SUC/DZ-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战略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