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6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9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13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记录 19 | | 第七章 | 附 则 20 |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股东大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 事宜。 第四条 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作,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