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首发超募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 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