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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完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规 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昱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上市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发生下列事项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信息: (一) 重大资产重组; (二) 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 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八)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