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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 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已发生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对外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 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属控股子公司间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也不得请第三方企业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