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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凯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688356JENKEM(688356)2023-12-28 08:1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 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 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