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舆情管理制度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 ...